【人民调解】扬州召开庆祝《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

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

为庆祝《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正式实施,630日,市司法局联合市综治办召开座谈会。

市综治办副主任阎军、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福才、市卫计委副主任王骏,市中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保险协会职能处室负责人,市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医疗保险共保体保险公司代表,市医调中心工作人员等参加座谈会。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福才介绍了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市医调中心主任徐立桐介绍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和业务开展情况。

会上,印发了由市综治办和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参会各单位、各部门踊跃发言,就医疗纠纷处理中遇到的难题进行探讨,针对省条例的贯彻落实建言献策。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条例的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各部门应当加强沟通与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完善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共同配合,努力化解医患纠纷。

阎军同志要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精诚合作,继续配合支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医患纠纷调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把这件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好事办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扬州作出应有的贡献。